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元月至十月份火灾情况并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防火工作,降低火灾危害。
市政府在通报中指出,今年元月至十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205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55208万元,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及伤亡人数明显下降。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44%,死亡人数下降66.1%,受伤人数下降87%,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6%。从消防部门调查的火灾情况分析,今年的火灾呈现四个特点:
一、火灾发生率存在明显地区差异,部分县市区火灾相对比较严重。其中城市城区发生火灾92起,占总起数的44.9%,县城区发生火灾42起,占总起数的20.5%,两者占总起数的65.4%,城区火灾直接损失522591元,占总损失的54.7%。说明城区防火任务仍比较严重。农村火灾49起,集镇17起。具体到县区而言,卧龙区、宛城区、镇平县火灾起数较多。其中卧龙区81起,占总数的39.5%,并发生一起亡人火灾事故;宛城区35起,占总数的17.1%;镇平县21起,占全市总起数的10.2%。从火灾损失情况来看,卧龙、宛城、邓州火灾损失较大,其中卧龙区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0210元,占全市损失总数的24%左右;宛城区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2381元,占全市损失总数的30.5%;邓州市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4860元,占全市损失总数的16%。
二、火灾原因日益多样化,电气类火灾和放火、失火、违反规程等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起数不断上升。用火不慎、电气、交通事故、放火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一是用火不慎引起火灾较多,共发生74起,占总数的12.5%,这些火灾主要发生在农村村民住宅和老城区正在改造的居民住宅内;二是电气引起火灾110起,占总数的18.5%,这些火灾主要发生在营业性五小场所内;三是放火引起火灾32起,占总数的5.4%,其余依次为:吸烟占总数的2.9%、玩火占总数的2.8%、违章操作引起的火灾占总数的2.0%、自燃类火灾占总数的1.7%。
三、非重点单位和私营企业成为火灾的多发区。今年以来,非重点单位和私营企业发生火灾的比例占火灾总数的22%左右,特别是很多火灾发生在消防监督管理的盲区,如一些面积不大的美容厅、茶社、歌厅、商店、小作坊、小维修店、小型集贸市场和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四、夜间是火灾的高发期。晚上10点至凌晨6点这一时间段内发生火灾98起,占总数的47.8%,说明在这一时间段内人员活动相对减少,对初期火灾发现不及时,小火往往酿成大灾。今年全市仅有的1起亡人火灾事故也发生在凌晨。
针对以上火灾情况,市政府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冬季防火安全,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抓好公安部61号令和省政府79号令的贯彻落实。二是继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的投入。三是不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大特大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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