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广西桂林市消防支队对桂林市美居商贸城因二期A1区装修工程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责令停止施工,并处7.8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张某处2000元罚款,这是桂林市消防支队严格落实上级奥运安保专项行动的体现。
8月8日,桂林市消防支队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奥运安保专项行动时,依法对桂林市美居商贸城二期A1区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二期A1区装修工地在未经消防审核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消防条例》有关规定。支队执法人员当日向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8月15日前整改完毕,8月16日支队监督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装修工地仍然忙于施工。支队监督人员依法下发复查不合格意见书,并将广运公司负责人传唤到支队进行调查取证。
在调查取证中广运公司负责人以赶工期为由没有时间到消防支队办理有关手续,经过消防监督人员耐心的教育,向其讲述消防执法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依据,并拿出《消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暂行规定》对照法律条款认真解释,该负责人意识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于8月20日下午如数交足罚款并将施工图纸送消防机构审核。目前该装修工程已全部停止施工,并进一步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