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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投300万整改全市唯一重大隐患单位

8/13/2008 4:21:07 PM 来源:

8月11日,本溪市政府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讨论重大火灾隐患—永丰商业区24层商住楼整改问题。房产、建委、财政、消防、法制办、平山区政府以及物业、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本溪市常务副市长何焕秋主持。

永丰商业区24层商住楼位于永丰商业区风光街三区,住宅楼所在的主体建筑为永丰24层商住楼,其中公建2层,住宅22层。住宅部分共三栋,总建筑面积20057平方米,共有住户521户。

永丰商业区24层商住楼始建于1990年,该工程属于“三边工程”,在消防方面遗留了许多隐患,主要存在着6项隐患,即:1、室内消火栓系统未施工完毕,管网无水;2、消防电梯不能联动;3、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无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无正压送风系统;5、楼梯间及前室无火灾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6、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

多年来,本溪支队积极致力于永丰24层楼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积极提请政府提高对永丰商业区3栋24层商住楼的整改效率,早日拆除这颗商业密集区的“定时炸弹”。2008年2月28日,本溪支队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经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判定,把永丰商业区3栋24层商住楼确定为10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之一,由本溪市政府亲自挂牌督办。4月2日,本溪支队向市政府递交了《永丰24层楼火灾隐患整改实施方案》的报告,方案中明确了这两家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组织机构、并建议平山区政府和市房产局为永丰24层楼整改的法定主体单位;平山区政府和永丰商业区管委会为消防车道整改的法定主体单位。刘向阳副市长在报告上批示:要求抓紧整改火灾隐患。本溪支队分别于4月23日、6月30日召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推进会,7月15日,平山消防科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通知单》,7月16日,平山消防科向区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提请以政府名义督促这两家单位如期将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7月19日,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向平山消防科递交了《关于永丰商业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报告》。

7月31日,在其余9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后,本溪支队积极向市政府请示,协调平山区政府和市房产局,决定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由平山区政府督促物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落实消防管理职责,落实“死看死守”措施,所在社区组织成立永丰24层商住楼“40、50”义务消防巡逻队,加强昼夜消防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在本溪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何焕秋副市长在听取了与会单位领导的可行性整改意见之后,就全面彻底整改,提出了工作要求:

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如今是奥运安保的赛时阶段,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绝不能懈怠、放松警惕,要细化责任,加强管理。

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永丰商业区24层商住楼遗留问题历史时间长、消防遗留问题多。为此,要专门成立“永丰24层楼”整改小组,着重解决突出问题,由消防部门牵头,深入研究消防设施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

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在整改实施阶段,区政府要督促物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严格落实消防“死看死守”措施,强化“40、50”消防义务巡防队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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