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公共安全服务,大力推广使用新、优消防技术和产品,同时推动消防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消防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消防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品牌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中国消防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消防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中 国 消 防 协 会
新、优消防产品推广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公共安全服务,大力推广使用新、优消防技术和产品,同时推动消防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消防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消防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品牌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中国消防协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消防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或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且科技含量较高的创新或优质消防产品均可申请推广。
第二条 推广新、优消防产品,采用“公告”、颁发“推广证书”、召开“新闻发布会”、“演示会”等形式。
第三条 企业可根据“自愿、互惠”的原则,自愿提出推广新、优消防产品的申请,并附报有关文件资料(见附件-1)。
第四条 经中国消防协会核准立项后,双方可通过签订《推广协议书》的形式予以确认并实施。对于一些结构复杂、科技含量和安全性能较高的新、优消防产品,根据需要,可采取函审或实地考察的方式予以核准。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根据确认的推广形式并按照相应的科技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2)交纳推广费。
第六条 被推广的新、优消防产品因质量问题被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收回、注销认证证书或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抽查质量有严重问题,经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中国消防协会即收回“推广证书”和撤销“公告”。
第七条 推广新、优消防产品工作由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具体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1:
申报推广新、优消防产品应具备的文件资料
1、推广新、优消防产品的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申报新、优消防产品的标准;
4、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或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5、产品说明书(含产品照片);
6、产品的价格表;
7、使用单位对该产品的意见。
附件-2:
科技服务收费标准暂行规定
为了使推广新、优消防产品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新、优消防产品的推广质量,更好地促进新、优消防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实行“自愿、互惠”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采取 “公告” 的推广形式,一次性收取推广服务费及有关资料费、咨询费共计0.5~1万元。
二、采取 “推广证书” 的推广形式,一次性收取推广服务费及有关资料费、咨询费共计1~2万元。
三、采取 “新闻发布会”或 “演示会”的推广形式,一次性收取推广服务费及有关资料费、咨询费共计2~5万元。
四、推荐技术专家或提供新产品、新材料的信息咨询,一次性收取服务费0.1~0.2万元。
五、委托开展技术论证、组织技术攻关、产品鉴定以及对产品的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一次性收取科技服务费3-5万元。
六、在科技服务活动中凡是中国消防协会的单位会员均可享受5~10%的优惠。
七、科技服务活动中涉及的专家咨询费、差旅费、检测费、场地费等,均由企业另行支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