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东莞承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旺信门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中盾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澜石卷闸厂、佛山市南海三山防火设备厂有限公司、广州市芳村日高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家吉消防工贸有限公司、中山市威雅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八家企业防火门产品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产品质量存在重大缺陷……
公消评公[2006]010号
经调查核实,东莞承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旺信门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中盾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澜石卷闸厂、佛山市南海三山防火设备厂有限公司、广州市芳村日高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家吉消防工贸有限公司、中山市威雅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八家企业防火门产品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产品质量存在重大缺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下列八家企业的全部防火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上述企业应停止生产、销售和安装防火门产品,不得使用型式认可标志。
专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七日
抄报:公安部消防局
抄送: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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