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消评公[2006]011号
经调查核实,惠州安利防火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在复评换证期间,仍然生产和销售产品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的防火门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中止其防火门产品复评换证程序。
上述企业应停止生产、销售和安装防火门产品,不得使用型式认可标志。
专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七日
抄报:公安部消防局
抄送: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