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消评公[2006]008号
经查证,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大会堂改造工程中,由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场提供的防火门产品一致性出现严重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暂停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场所持有的下列型式认可证书:
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场应停止生产、销售和安装防火门产品,暂停期间不得使用型式认可标志。
专此公告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报:公安部消防局
抄送:新疆公安消防总队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